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怎么写(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报告)
税务筹划的前提是遵循税法规定,本着纳税遵从的原则就可以设计你的符合商业目的的交易结构而实现你企业的税负合理化降低!但是一定不能违法是大前提。那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今天一起来看看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有哪些?
案例一
今天遇到一位财务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企业自然人要股权转让,溢价太多面临的20%个税太高,因此该办理者想采取分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来实现延迟缴纳个税,第一次支付股权转让款1万元而后续分次支付来实现延迟纳税。
上述纳税筹划的思路可行吗?
答复:不可以。
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的,应在第一笔款项支付时按照全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和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案例二
今天遇到一位财务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是企业目前主要是从事刚刚竣工的商铺的房产转租。
但是由于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若我们只是按照9%开票纳税而增值税税负太高且没有进项税抵扣,想采取简易计税的方式缴纳增值税5%,反正简易征收不需要税局审批。
上述纳税筹划的思路可行吗?
答复:不可以。
你租入不动产的时间属于2016年5月1日后租入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该是9%增值税。
提醒:若是你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其增值税的税率取决于你租入不动产的时间。
1、若是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后租入的不动产。
2、若是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
上述就是税收筹划公司的案例分析,财务人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节税要正确恰当地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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